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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解读“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3-02-16 阅读量:1206

虽然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存在城乡建设模式粗放,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重外观轻品质、重建设轻管理等突出问题。为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加强建筑维护管理,研究完善建筑拆除的相关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依法惩处违规拆除行为。


这项方案提出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主要目标包括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两部分,计划“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20%。


“十二五”期间,我国还计划对部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1.2亿平方米,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节能示范40万套。到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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